而且倭寇都是打工人,大明人才是老板。
你不准贸易,我便走私,完了还要公开抢掠,抢了便跑,你又能奈我何?
有本事来打我啊?你又打不过。
边事失策,国势衰微,权奸掣肘,赂贿公行,终于酿成了这场“倭寇乱江南”的严重边患。同时也撕破了大明这个外强中干的虎皮。被人家几十个海盗打到了南京城下。
对于海禁与“倭患”的关系,当时之人如王世懋说:“商货之不通者,海寇之所以不息也……货贩无路,终岁海中为寇,何能已也?”
只要海禁还在,人们不能自由贸易,海寇就会一直存在,不会休止。
嘉靖嗝屁之后,他儿子朱载坖上台。
穆宗隆庆皇帝即位后认识到“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于是在一定程度上废除海禁,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
此后大明虽然对海外私人贸易仍然有诸多限制,但毕竟朝廷正式承认了私人贸易的合法性,使得海贸得以迅速发展。
而那时又正值欧洲新大陆的发现,西葡两国将从美洲获得白银大多用来购买中国的丝绸陶瓷茶叶等奢侈品。
从隆庆开关到明亡,全世界的白银约有三分之二通过各种贸易渠道流入中国,极大促进了明朝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从明初对朝贡船只的不征税,到成化、弘治年间的部分抽分,以至嘉靖、万历时期对于广东、福建沿海商船的百分之十征税,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大明在海洋政策上的缓慢变化。
因此,在明朝中后期,所谓的海禁政策在很多地方名存实亡。
万历年间沈德符说:“我朝书生辈,不知军国大计,动云禁绝通番,以杜寇患。不知闽、广大家,正利官府之禁,为私占之地……”
晚明时期,朝廷的海禁政策有过多次变化,时禁时弛,但随着海禁的弊端和开海的好处日益显露,打开国门可谓大势所趋。
天启、崇祯年间明代东南沿海先后经历了葡萄芽、荷蓝人入侵、郑芝龙、刘香等大小海盗纵横海上等事件,海洋秩序一度混乱不堪。
鉴于此,明朝廷曾多次下令沿海海禁。但随着海洋秩序的恢复,不断有人上书提议取消海禁政策。
崇祯年间,泉州民众上书:“为今之计,莫若弛禁开洋,给引通商,庶可戢其敝而获安仓。”
他们建议朝廷彻底放松海禁,给海商发放许可证,如此一来,既能改善老百姓民生,又可以增加朝廷财政收入。
崇祯三年十二月一日,兵部尚书梁廷栋上书朝廷,请求“稍宽海禁,给引出洋,使十余万众皆得有所衣食。”
崇祯皇帝接到奏疏后下令“海禁之开,利害孰胜,仍令抚按酌妥以闻。”
也就是让大家商议商议这个事情可不可行。
皇帝开口,负责此事的兵部立即将梁廷栋奏疏、皇帝旨意以及兵部意见转发给福建巡抚熊文灿,巡按罗元宾。
福建巡抚熊文灿接到兵部公文的时间大概在崇祯四年正月,若干天后的正月二十八日,熊文灿正式将兵部公文以及自己的意见下达给了按察使司。
随后巡按御史罗元宾也将兵部的命令下达给了按察使司经历司。
按察使司接到上级公文后,立即将公文转发给“兵、海、守巡各道”(即兵巡道、海巡道、守巡道)。要求各道议妥后答复。
然而就在地方官员探讨放开海禁事宜之时,却突然出现了一个小插曲。
崇祯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兵科给事中魏呈润上疏提出六条建议,其中有一条为“酌洋饷以通商”。
不同于十七天前对梁廷栋奏疏的批复,崇祯皇帝针对魏呈润关于开海的建议却指示道:“严保甲与开洋禁是否并行无碍?该部从长酌覆。”
由于魏呈润奏疏内第五条建议“酌洋饷以通商”事关户部,应该由户部对此作出议覆。
对此,户部在崇祯四年正月十八日做出回应。先是指出通商确实利民利国,但是由于近年来海上势力纷杂,而且朝廷还刚刚申明“严保甲以重比闾之讥察”,如果现在“开洋禁”,很有可能导致奸人作乱,勾结外夷。
所以户部在经过商讨后认为现在不宜彻底解除海禁。
得到户部的回应之后,崇祯皇帝于正月二十一日下旨:“开洋通商事宜,该部既称不便,着照常禁饬。该衙门知道。”
他要求沿海继续维持海禁。
接到皇帝批示后,户部立马将旨意下达给福建巡抚、巡按。
福建巡抚大概在崇祯四年三月接到户部下令维持海禁的公文,并立即将此命令下达给福建地方官员。
这下,福建地方官员傻眼了。
前头针对兵部尚书梁廷栋关于崇祯三年十二月一日宽海禁的奏疏,地方刚刚讨论完。而讨论结果是认为开海通商有利于地方,并决定取消海禁,允许出洋贸易。一切程序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
可是现在地方意见尚未来得及汇报给朝廷,却突然之间接到了朝廷继续维持海禁的一纸公文。
福建地方官员做为既得利益者,自然倾向于开海,所以他们经过商讨,向上汇报:
1、取消海禁,允许出洋通商。
2、针对皇上担心的“严保甲与开洋禁是否并行无碍”,建议今后地方海防官员选择上,必须推选精明能干的甲科官员(即必须使用进士出身的官员)。以保证开洋之后的地方海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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