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歧路一边儿收拾一边儿说:“不是我,是云舒,发烧了。”
那个室友穿着衣服,“多少度啊?”
叶歧路轻描淡写地说:“42。”
那室友一愣,“有点儿高啊,雨还下着没?”刚问完他就看到窗外放晴的天,“雨停了,咱们先送他去校医院吧。”
那室友穿完了衣服,从上铺爬了下来——叶歧路正在帮易云舒换衣服,他也过去搭了一把手。
两个人给易云舒马马虎虎地换完,易云舒微微地眯开眼睛——
眼神中一片混沌。
“没事儿啊。”叶歧路摸了一把易云舒的额头,“你发烧了,我马上送你去医院啊,再撑一会儿。”
易云舒点了下头,慢慢地翘起嘴角,弧度很小,转瞬即逝。
易云舒作为当时最红乐队的主唱,校园里认识他的人不会少,临走之前叶歧路还替易云舒戴上了一顶口罩。
那位好心的室友执意要帮叶歧路一起送易云舒去医院。
可是人越多越引人注目,叶歧路就谢绝了室友的好意,自己背着迷迷糊糊的易云舒出门儿了。
到了校医院,做了几个简单的检查,医生说易云舒是在大雨中淋得太久,严重受寒,故而发烧,肺部也有一些发炎。
在医院扎了肌肉针儿,也挂了吊瓶。
从医院里折腾出来已经下午两点多了。
被大雨洗刷过后的大学校园格外清新。
树叶和草地翠绿翠绿的,花朵娇艳无比,甚至连阳光都变得更加的明媚。
叶歧路背着易云舒慢慢地走在树荫下。
易云舒难受地大口喘气,连吭叽再哼唧了半天,小声说:“我觉得自己能走——”
“你确定?”叶歧路反问道。
“恩。”易云舒。
叶歧路想了想,慢慢地蹲下,将易云舒放了下来,结果他的脚别提多软了——最重要的还是头晕,走了没两步就要倒……
叶歧路搀扶着易云舒走了五米花费了一分钟……
高材生在脑海中经过粗略的计算,还是背着走更能节省时间、提升效率……
于是,一分钟过后——
易云舒又跑到叶歧路的背上了。
易云舒半睁着眼睛看着叶歧路的侧脸,心脏扑通乱跳的同时,肚子也饿得叽里咕噜了……他想了半天才说:“……饿了……”
“…………”叶歧路住了下脚,“先把你送回宿舍,我再去买饭。”
“好。”易云舒吐出一个字。
回到宿舍,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
“他们呢?”易云舒被叶歧路放到了床上。
“学习去了吧。”叶歧路随口回答,然后问道:“你想吃什么啊?不过你也吃不了什么,就弄点儿清粥小菜儿,你先喝着吧。”
“…………”易云舒,“也只能这样了……”
叶歧路拿着饭票和饭盒就离开了宿舍。
易云舒的头很晕,慢慢地脱了鞋,想躺一会儿。
还没等他躺下去,就看到了桌子上扔着的一盘儿象牙塔乐队的磁带。
他伸出手拿过那盘儿磁带。
等叶歧路买回饭菜,一推开宿舍的门儿,就看到易云舒拿着他们的专辑仔细端详着。
“…………”叶歧路站在了原地。
易云舒抬起头,与叶歧路对视着,“小路,你能不能认真回答我一个问题?”
叶歧路默不作声地关上了宿舍的门。
“——这盘儿专辑的名字……《两个人的演唱会》,你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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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几个小伙伴问云舒是不是崩了,是不是有些OOC。
现在的云舒确实和开篇的云舒有了很大程度的转变,一个是他深深爱上了歧路,爱情让他在歧路面前变得萌萌哒,让他对歧路宠宠哒……我觉得十分的正常,开篇的他看到歧路就讨厌,骂他是癞丨蛤丨蟆,而现在呢?咳咳咳23333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忘记时间跨度。开篇的时候88年,现在93年,5年过去了,一个人从十几岁的大男孩变成了二十几岁的大男人,不管是为人处世还是三观,都要发生各种转变,尤其是云舒已经出道好几年,他可以保持初心、依然爱恨情仇,但不可能像当年一样目中无人、棱角分明,毕竟十几岁的时候这叫意气风发肆意妄为,但二十几了经历过社会的男人还那样,只能说是情商有问题。
不止是云舒,歧路也一步一步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重新翻看开头就能明显感觉出来。
作话耽误了一些时间,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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